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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令打人者赔医生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范静)北京市北医三院年近花甲的放射科主管技师屈某,因在给患者周女士就诊时被指“耍流氓”,遭到了患者朋友———北京体育大学青年武术教师段某殴打(本报曾作报道)。海淀区法院前日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定段某赔偿屈某医疗费等共7万余元。

  2004年12月,周女士在朋友陪同下到北医三院就诊。就诊时,医生建议她进行胸部X光透视检查。拍完胸片后,周女士就问陪自己来看病的朋友段某:“拍摄胸片要脱毛衣吗?”后来,在取片的时候,段某就想询问北医三院放射科技师屈某,还指责屈某“行为不端”,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除了相互推搡之外,段某还对屈某拳脚相加将屈某打伤。

  法院审理认为,屈某要求患者脱毛衣检查,是根据X线拍摄需要做出的特定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周女士检查结果的准确性,且此行为发生地属于特定地点———医疗检查摄影室,并未对周女士人身权利构成侵害。因此,段某应该对屈某遭受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于是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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