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然兜售低价发票 有关部门称这是非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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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0:46 大华网 |
最近,接连有市民来电本报反映,他们的电子邮箱近来常收到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邮件,邮件的内容大多声称可低税向外代开发票、发票点数从优等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市民们在惊诧之余遂来电反映。记者也就此进行了一番了解。 网上低价甩卖发票 从收到此类“怪件”的市民纪先生、林先生转发给记者的邮件可以发现,这些电子邮件的形式和内容都十分相似,应是通过网络群发的方式向电脑网络用户进行撒网式发送。邮件的署名多为广州XX贸易有限公司,只是“XX”的名称略有变动而已。 这些邮件大多声称该公司有多余的发票可以对外代开,或声称因业务原因和有特殊关系,现有多项发票可低税对外代开,行业包括商品销售、运输、广告、建筑、服务等,点数从优,欢迎来电咨询或在网上联系,可验证后再付款。邮件中还附有手机、固定电脑等联系方式。 为一探虚实,记者随即给售卖发票的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发去邮件,询问发票是否为真发票,交易后会不会留下“手尾”。对方很快回复邮件并称他们的发票都是“正版”,发票面价多大的都有,而且发票需求量大的话可以考虑降低点数,在复件中,对方还称只要记者提供具体通讯地址他们即可通过快递提供部分免费赠送发票,甚至可先邮寄所需发票让记者验证发票真伪后再行付款,若查验是假发票,可以不给钱云云。 严打私售发票行为 对网上叫卖发票的现象有关人士称这是一种非法行为,税务部门一直在严打此类私售发票行为。所以市民对于网络电子邮件上的“贩卖发票广告”应慎重对待,及时向公安或税务部门举报,更不能因贪一时便宜购买,以防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凡是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私售、倒买倒卖发票,贩运、窝藏假发票,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的行为均属于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子海林鹏)(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