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今年开学咋多了许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1:03 南方日报

  今年开学咋多了许多“费”?

  惠州一小学不少家长深感疑惑

  昨日下午,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中心小学门口聚集着近10名学生家长。他们看着“热烈欢迎同学们依时返校上课!”的标语,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前两天带孩子报名时,家长

们发现,随着新学期的开始,收费又增加了,他们对此议论纷纷。“政府办的学校,怎么能这样乱收费?”一个男子说。

  家长

  3张“纸”收走了472元

  几位家长拿着一个4年级学生报名交费后得到的3张“纸”,向记者提出了他们的疑问。

  第一张是“广东省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收据”,上面盖着“广东省财政厅票据监制章”和学校的“财务专用章”。收据共涉及4项内容,分别为“普通生书杂费206元”,“体检费6元”,“校服费52元”,“校鞋费58元”,共计322元。

  问题是:“体检费”来自何方?过去只收“校服费”,今年为什么新增“校鞋费”?还有家长对“校鞋”的价格提出质疑:“我们大人也穿不了那么贵的鞋。”

  第二张是一张粉红色“收据”,只有学校的“财务专用章”,上面只写着1项内容:“早餐费120元。”

  “我们家离学校近,在家吃饱了上学还不行,非得到学校去吃?”一位家长问道。另有家长透露学校以前允许学生在家用早餐,现在却要求所有学生在校用早餐,于是,所有家长都得交早餐费。

  第三张叫做“告知书”,落款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支公司”。告知书称,“欢迎您的孩子在我公司投保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家长们为这个保险需交纳保险费30元。

  这些家长们异口同声地说,学校告诉他们,学生必须在校用早餐,不交保险费就不给孩子报名。他们认为,今年收费的增加,主要来自于新增的“校鞋费”、被强迫收取的“早餐费”和“保险费”,而这些都是乱收费。

  教育局

  早餐费非强迫保险费禁“代办”

  在记者转述了家长们的疑问后,惠阳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和负责人作出了回应。

  首先,学校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经许可后在“一费制”外收取少量可统一管理的收费。一般来说,“住宿费”、“体检费”和“校服费”均属于这一类收费。

  惠阳区教育局出示的相关文件表明,上文所列举的206元“普通生书杂费”、6元“体检费”和52元“校服费”、58元“校鞋费”均有收费依据,金额也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

  第二,关于“早餐费”,各校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为学生提供收费早餐,但不得强迫家长交纳早餐费。有关人士补充说,据其了解,平潭镇中心小学是在几年前应部分家长的要求,开始为学生提供早餐服务的,并且一直坚持自愿原则。本学期出现的“强制”在校用餐问题,可能源于负责收费的班主任没有解释清楚。

  第三,教育局认为,学生参加有关人身伤害的商业保险是件好事,但严禁学校“代办”保险业务。学校可以向家长介绍、推荐并鼓励他们投保,但不允许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校内开展业务。

  惠阳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不排除学校具体工作人员的某些做法存在着方法简单粗糙、耐心沟通不够的可能性,教育局将加强管理。这位负责人强调说,如果家长不愿孩子在学校用早餐,已经收取的费用将随时退还。

  校长

  可能是班主任处理不慎重

  据平潭镇中心小学校长介绍,该校学生数年前就根据有关要求穿着统一校服了,一直根据政府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收费。本学期,学校决定推行统一“校鞋”,“校鞋”实际上是“校服”的一部分,学校也是依规收费的。他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文件,证实了他的说法。

  那么平潭镇中心小学有没有“强迫”家长购买保险和交纳早餐费呢?

  该校长说,学校“绝对不会”也“绝对不允许”强迫家长交纳这两项费用。他说,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开学收费问题都极为重视,违规后果严重,学校不会在收费问题上“乱来”。事实上,并非所有家长都全额交纳了“早餐费”,有些人只交了几个月的费用。

  既然如此,“早餐费”收据和保险公司的“告知书”又是怎么到达不情愿的家长们手中的呢?

  校长分析了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家长夫妻双方意见不合或改变主意,另一种就是负责收费的班主任们“可能不耐烦一个个给家长解释”,用“一刀切”的方法处理了本应慎重处理的问题。

  该校长承诺,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至于“早餐费”问题,他说:“我们要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家长提出要求不在校用餐,我们一分不少地退还。”

  本报记者 王小飞

  相关

  高要村民投诉一中学乱收费

  学校:新标准下发太晚惹误会

  本报讯昨天,肇庆高要市乐城一村民吴先生向本报报料称,他的儿子今年上初中,所就读的乐城中学存在收费欺诈行为。记者随后从乐城中学伍校长处获悉,学校收取费用全部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指示操作。

  据吴先生称,当初他接到学校的收费通知上写明,初中1年级的新生入学需要缴纳337元学费,如果学生选择住校就外加住宿费150元。但当他昨天去缴交学费时,学校有关负责人却告诉他,学费需要增加20%,同时还要交校服费60元和保险费30元,每个需要住宿的学生要交644元。部分在前日就已交纳了学费的学生,也需要补交差额。当时他和很多一同来交费的家长都对学校的出尔反尔感到困惑。

  随后,记者在吴先生儿子所就读的高要市乐城中学伍校长处获悉,在8月29日,肇庆市财政、物价和教育部门联合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规定在原来收取的337元学费的标准上上浮20%,该价格有肇庆市物价部门出示的[肇价2005]14号文件为证,并且当日就进行了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时间于前日早上就开始收费,直到当日下午才收到新收费的通知。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包括学费404元(在原来的337元基础上上浮20%)。至于60元的校服费和30元保险费用是让家长自愿交纳的。因为学校是在前日下午才收到通知,所以在前日早上交费的家长需要补交所缺份额,而昨日来交费的家长也是到了学校才知道学费上浮的事情,导致部分家长不理解,学校还将进一步进行解释。

  谢辉 郑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