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方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2:35 兰州晨报 |
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有4个基本条件: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2004年9月,中央文明委印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并将于2005年9 月命名、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括119项指标。兰州市要在2008年达到的主要指标有:政务环境方面,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保持在90%;法治环境方面,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持在85%以上;在完善市场环境方面,群众对“窗口”行业满意率达到85%以上;人文环境方面,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社区的比例为75%,人均教育经费支出达到450元以上,城市四区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生活环境方面,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生态环境方面,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和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目前的51.3%提高到70%以上。 本报记者刘凤宇实习生肖明朗(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