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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采取“五措施”打击煤矿违法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4:29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9月2日电记者安洋报道:近日,山西省晋中市工商局从自身职能出发,采取“五项措施”,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专项行动。

  一是落实领导负责制。各级工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以管辖所为主,责任到人,并将这项工作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逐一排查,摸清底数。要求各县(市、区)工商局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摸清无照经营、证照过期、未年检等非法煤矿企业的底数。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活动。对无照经营的,与有关部门配合,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过期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暂扣《营业执照》。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如因证照不全已申报而未年检的,暂扣执照,待其他证照办完后,督促其尽快年检。如从未申报年检的,按《年检办法》进行处罚。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密切与公安部门配合,注意执法方式方法,积极化解矛盾,保证执法到位和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不力的责任人员,将追究有关责任,严重的要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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