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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保卡今起可办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5:5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挺

  通讯员黄江东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天开始,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住房公积金等多项便民措施。

  公积金转抵经适房款

  可减轻买房负担

  据了解,目前厦门市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分系统应用改造项目已经通过验收,该系统能够自动将社会保障卡(包括现在使用的医保卡)同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相连接,只要带上社保卡和相关业务资料,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核手续。

  另外,从今天开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也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转给售房单位抵作房款,减轻一些买房负担,从而改变过去只有买商品房才能提取公积金当首付款的旧办法。

  公积金账号不再查询

  大大简化了手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号单、个人身份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此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设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查询终端,职工凭社会保障卡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等)。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核手续时,不需再到受委托银行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从而大大简化了手续。

  今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也更加简便。夫妻双方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还贷的,今后再办理还贷时不用提供夫妻关系证明。2004年1月1日以后,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今后再办理提取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同一贷款账号的住房贷款时,不需再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簿)。

  外地户口职工暂住证

  可凭此办公积金支取

  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因职工死亡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经职工单位审核盖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不需再提供职工死亡证明。

  取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中,原需提供的“工会盖章或全体职工签字的有关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决议”。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职工,暂住证将作为外来人员身份证明,方便外地户口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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