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卖淫嫖娼何时成了“性从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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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0:00 红网 |
全国艾滋病/性病监测数据显示,性从业者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在近10年内上升了50倍,从1995年的平均0.02%上升到2004年的平均1.0%左右。个别地方,性从业者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已经达到10%。北京市丰台区疾控中心杨主任说,“艾滋病的性传播途径一直在上升,高危人群大部分在娱乐场所,但是这些性从业者大多不知道通过性传播能够导致传染病甚至艾滋病,所以宣传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在方便可及的地方发放安全套非常重要。” (2005年9月1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造成我国艾滋病疫情进一步恶化的潜在威胁主要来自性途径的传播。而性传播途径最主要又是那些卖淫者。然而,这些卖淫者何时成了“性从业者”。我以为,所谓从业,就是从来者所从事的职业。而性从业者,顾名思义是从事“性”(即妓女:通过与嫖客的性交或其他色情活动获得经济收入的女人)的职业人员。而者笔者查了1999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组织编制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共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却没找到这个职业。 那么,什么叫职业?职业是指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它须具备下列特征:一是目的性,即职业活动以获得现金或实物等报酬为目的;二是社会性,即职业是从业人员在特定社会生活环境中所从事的一种与其他社会成员相互关联、相互服务的社会活动;三是稳定性,即职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形成,并具有较长生命周期;四是规范性,即职业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五是群体性,即职业必须具有一定的从业人数。 很显然,把一些卖淫嫖娼的人说成是从事性的职业人员是不妥当的,是不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然而,毋庸讳言,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卖淫嫖娼活动迅速在全国滋生蔓延,如今已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黑格尔)这句名言也许有一定道理,任何存在的东西都必然有其背后的理由和根据。当然,存在的不见得一定合理,合理的也不一定存在。 我国能容忍“性从业者”这种叫法吗。切断艾滋病传播的途径,光靠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者,光靠宣传,光靠放安全套就能遏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急剧上升的严峻形势吗? 观点撞击: 正方:“性从业者”称呼是正视社会问题的转变 (稿源:红网) (作者:张洪清) (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