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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7:1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公益诉讼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市领导在检察院调研时要求敢于开展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昨天到市人民检察院调研,了解市检察院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检察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市人民检察院

负责人在汇报工作时表示,公益诉讼立法对保护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市人大将该立法项目列入市人大的立法计划。据悉,市人大法制委已将公益诉讼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庆文参加调研。

  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最近美国检察机关首次就炸薯条含致癌物问题提出诉讼,要求售卖的炸薯条、薯片都要加上“致癌”警告标签。这便是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而在我国,现行诉讼法规定只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才有起诉的资格。目前,我国检察机关主要拥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权,对民事、行政案件只有检察监督权而无起诉权。公益诉讼制度的空白,容易导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事实上的形同虚设,进而使社会上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法律界一直呼吁出台有关制度,以完善消费者维权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救济渠道。

  公益诉讼问题引起了我市人大代表的关注,他们以议案的形式呼吁立法。市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就此进行了初步调研。市人大法制委最近与市检察院召开了研讨会,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探讨。

  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昨天透露,法制委已将公益诉讼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庄礼祥表示,一旦条件成熟,市人大常委会将启动立法程序。

  市检察院领导还汇报了近期工作重点和职业化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庄礼祥指出,市检察院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信新领导班子一定能够开创出新的工作局面。他要求市检察院继续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稳定。在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敢于开展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同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廉洁、高效、有力的检察队伍,为促进深圳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方兴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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