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拒不退还员工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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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7:45 潇湘晨报 |
本报讯昨日下午,刚从学校毕业不久的赵莉(化名)来到位于长沙市识字岭东南角的纽约美容健身俱乐部,想退回自己被该俱乐部以培训费为名收取的500元押金,该俱乐部人事部负责人当场拒绝了赵的要求。 8月26日,经过面试,赵应聘为该俱乐部的实习主管,但被要求交纳500元制服费和500元培训费才能正式上班。上班后,赵发现俱乐部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5天以后赵莉离 职。拿到俱乐部退回的制服费后,昨日下午,赵再次找到该俱乐部负责人纪伟东,要求退还培训费,纪要求赵去找人事部负责人,并且拒绝就此事做出任何解释。赵当即致电雨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雨花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值班工作人员称,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并且建议赵莉携带相关材料尽快到雨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昨晚7时,赵莉称俱乐部通知她愿意退回200元作为补偿,但还剩下300元不愿意退还。实习记者 方 瑜 记者 龙 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