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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9: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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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江苏高等法院审判大汉奸陈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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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伪汉奸褚民谊被押出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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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6年5月,汪伪汉奸林柏生在南京高等法院受审时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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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汪伪汉奸袁履登在苏州的江苏高等法院受审。

  有的人通敌叛国,为谋取一己私利而服务侵略者,“汉奸”就是国人对这种人的鄙称。当中华民族处于最危险的生死存亡时刻,汉奸们丧失国格人格,认敌为友,充当日本侵略者的工具和帮凶,成为中华民族的罪人。抗战胜利后,这些民族败类被押上了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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