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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界积极加强开展与各国司法界交流与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2: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日电记者从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了解到,近年来中国司法界与各国司法界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为推进中国法制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中国司法界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积极拓展对外交流渠道,不断借鉴外国先进经验,为中国法治建设不断注入新活力。最高人民法院已与许多国家的最高法院或司法机构建立多形式的交流关系,每年派出三百多名法官到国外考察访问,扩大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立法与司法、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是积极邀请国外高层法官来访,让世界了解中国,充分展示中国司法改革成果。近年来,中国每年接待近二十个外国首席大法官或大法官率领的高级司法代表团访华,同时每年还接待很多各类法律代表团。

  三是根据中国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的需求,积极开展对外司法交流与合作。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例,已与多个国家以及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组织开展了众多的、形式多样的项目合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四是积极参与联合国和相关国际组织的专业活动。目前,中国司法界已加入或参加其活动的相关国际组织和会议包括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联合国亚洲和远东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矫正管理者大会、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国际拉丁公证联盟、国际律师联盟、国际律师协会、环太平洋地区律师协会、国际犯罪学学会等。在这些组织举办的众多国际会议上,中国都积极参与,在起草各种法律文件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是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目前中国已与十三个国家签署了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与十九个国家签署了民(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十五个国家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二十一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两个国家签署了移管被判刑人条约。中国法院依据上述条约及中国参加的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等国际公约,办理了大量引渡、被判刑人移管、判决承认执行、调查取证和法律文书送达等司法协助事务,并以此为基础,不断与世界各国加强在司法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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