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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歌和游戏,培养孩子自我保护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4:36 新民晚报

  避险儿歌、自我保护操、交通安全棋……新学期卢湾区的幼儿园里新添了不少小朋友喜爱的“另类”儿歌和游戏。卢湾区教育局和司法局联合编写了全国第一本幼儿法制启蒙教材《小小公民学法律》,从这学期开始在全区各幼儿园推广。

  学会逃生避险

  “坏蛋来了跑一跑,躲起来;危险来了挡一挡,伤不着。”伴着动画片《奥特曼》轻快的卡通音乐,小朋友们在老师带领下口念儿歌,胳膊甩甩,小腿踢踢。忽然,一个戴着魔鬼面具的家伙跳了出来,老师赶忙轻声催促小朋友:“有危险了,赶快找个地方躲起来,桌子、椅子底下都可以。头、手、脚都不能露出来。”

  城市花园幼儿园的刘毅文老师告诉记者:“如果幼儿园内发生危险或者侵害事件时,孩子们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躲起来。与危险抗争是大人的事情,孩子们从小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能盲目地教孩子勇敢!”

  但是,孩子们太小,如果游戏中设计的魔鬼面具过于狰狞,会吓坏他们;如果注重娱乐,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歹徒,也会当成一场游戏,后果不堪设想。“这就要在儿歌或者游戏中把握好度。”刘老师在自己的幼儿课程里,还穿插了角色扮演、情景体验,让幼儿反复进入逃生游戏和活动,让孩子们的自己保护意识成为一种潜移默化的经验性反应。

  培养维权意识

  “幼儿园小朋友的法律启蒙,应该是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等意识的培养。”沪南律师事务所的陈红春律师在参与编写《小小公民学法律》时,考察了美国小朋友的基本法律观念,发现我国幼儿园小朋友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启蒙几乎是一张白纸。

  小朋友好动爱闹,凑在一起少不了会磕磕碰碰。在国内,有小朋友被“欺负”了,不是去报告老师,就是在家长的怂恿下表现出自己也不好惹;可是美国小朋友首先想到的是,这是对我权利的一种侵犯,要经由正规渠道“讨个说法”。“很明显,中国小朋友缺乏最原始和经验性的权利意识,所以也谈不上自我保护或者自我维权。”

  但是,孩子们最初的法律意识很难从父母那里获得,而一些幼儿园教师也拿不出相关的教育办法。所以,陈红春等律师出任卢湾区幼儿园法律顾问后,与幼儿教育专家一道编写了《小小公民学法律》,投入到幼儿法律意识的启蒙培养。

  “幼儿老师懂得孩子们喜欢怎样的儿歌、游戏和活动项目;而我们律师懂得公民应该了解和遵守的各种法律法规,从中筛选出用于儿童启蒙法律教育的条文,并结合办理幼儿伤害案的经验,与老师合作编成小朋友喜闻乐见的儿歌、棋牌游戏、韵律操等,让法律启蒙和幼儿的成长同步。”

  见习记者 马亚宁

  《避险儿歌》

  变变变,我是奥特曼;

  遇到大火,灭火器喷,

  喂119,有火灾,请支援;

  遇到危险,安全通道去分散,喂110,有危险请支援;

  遇到病人,快请救护车,

  喂120,有病人请支援。

  《自我保护操》

  我踢腿,我踢腿,

  我弯腰,我弯腰,

  着火了,拿毛巾,

  捂鼻子,蹲着跑,

  我勇敢,我不哭,

  我聪明,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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