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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女生发不披肩”不过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4:39 信息时报

  卧槽马

  昨天,白云中学一女生向时报反映,开学伊始,该校宣布了一条新规定:“女生发不披肩”。对此,这名长发女生觉得不理解也不接受,认为高中生该有一定自主权,对是否留长发有选择的权利,硬性规定必须剪短发,侵犯人权,不合乎人情(详见今日A16版)。

  严格地说,这类新闻差不多应该属于旧闻,因为这些年来,类似的事几乎是年年都有发生。笔者之所以对这条疑似“旧闻”感兴趣,当然并不单单是为了评判学校校规的对与错,而是对学生们反对的理由很感兴趣。

  在笔者看来,学校要求“女生发不披肩”并不过分,理由很简单明了。一是这样做,便于打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二来,学生就该有学生样,尤其是还处在中学阶段的学生,就是该跟社会人士有所区别。更何况,这规定是要求发不披肩,并不是要求一定要剪短发,即使头发长一点,只要包扎好,也并不违规。应该说,该校的规定还是蛮宽松的。

  但对于这样宽松的一个规定,却仍然遭到学生言辞激烈的反对,还上升到“自主权”、“人权”的高度。笔者以为,这就颇有议一议的必要。

  现在的学生,其权利意识之强,觉醒之早,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动辄讲权利,讲人权,开口闭口反侵权,已成口头禅。应该说,这种权利意识的增强,是种可喜的现象,是社会进步的反映。但是,权利应该和义务相伴,权利越大,义务也越大的道理,在我们的一些学生的头脑中,显然还是相当薄弱。这从学生抗议新校规中,可见一斑。因为,她们只想到了自己的权利应该得到主张,却忘了自己作为学生的身份,忘了学生的义务和应该遵守的规则。

  事实上,权利意识高涨规则意识淡薄的问题,并非仅仅存在于中小学生身上,在当今比较年轻一辈人身上,也比较普遍地存在。对此,我们应看到其中可喜的一面,也应该看到其中比较危险之处。因为如果放任这种倾向极端化,只能出现更多的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自利者,这不是社会之福。(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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