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权利益不能高于行人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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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5:31 信息时报 |
李龙 要不就是像“烂尾路”一样没人管,要不就是短短的一条路有多个管家婆,行走在城市里的道路上,没想到脚下的路由于路权的主人不同而享受着不同的待遇。只是可怜了那些至今还没找到接收部门的“无头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天天老化。 路的好坏,关涉的不仅是城市的景观,更重要的是路人的安全。因而,路权的主人,理应为路人管理好路况。然而,路权上存在的管理真空却导致了广州市很多路面的提前老化,不能不让人担心。太多的路主只想行路却不想对路进行保养,或者认为路是自己开的,想怎么挖就怎么挖。更可怕的是,万一路面上出了点什么事,就要在几个路权部门中间兜上几个圈。在这里,围绕着路权的纠纷早已经超越了行人的行路安全。 其实,所有的这些纠纷无非是一个“利”字在作怪。村民想借路为自己多谋点收入,小区想占路为己有却又舍不得投入,路的产权所有者出事了互相推卸责任,而市政部门囿于财政困难又无法接收所有的道路……如此一来,只好委屈了那些行走在路上的行人和司机,沙井盖没有了就要走一步瞧一步,路灯不亮就尽量少走点夜路。将路的利益纷争置于行人的行路安全和方便之上,显然是对行人路权的忽视和生命权的漠视。 说到底,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既然是作为公共资源,在其使用和维护上,就应发挥公共资源的作用。想方设法让交通顺畅是基本要求,保证行走在上面的行人和车辆安全是职责所在。可惜我们看到的却是事与愿违。随着广州的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多的路权利益纷争将显现,如何协调好路权“爸爸”们之间的利益,解决好“烂尾路”的部门接管,这不但是市政部门和建设部门的事,恐怕还需要政府拿出一个更好的路权管理模式,做到条条路有人管,条条路“路平水畅”,如此才能让市民走在幸福的大道上。(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