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昨领赔偿金 自愿放弃国家赔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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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8:11 北京晚报 |
本报武汉讯 昨天下午,因“杀妻”冤案提出国家赔偿的佘祥林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了256994.47元人身侵权赔偿金后,自愿放弃对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其他赔偿请求,并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国家赔偿申请。此前,佘祥林已从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领取了20万元生活困难补助款。 佘祥林前一天对记者说:“虽然赔偿金与我在今年5月11日提出的437万元的国家赔偿 申请有着很大的差距,但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应该值得高兴。我需要这些钱来盖房子,为将来能工作而治好病。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娶老婆,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燕林 陈麒麟网络编辑:赵志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