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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爱”能维持多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5:51 重庆时报

  蒋毅

  近日,重庆的蒲先生到某企业应聘后,这家企业开出了颇为有意思的条件:公司每名员工每个月从工资中拿出5元钱,公司再拿出500元钱以资助家境贫寒的失学儿童。

  这家企业奇特的招聘条件让笔者感觉他们似乎在担当一群迷失方向的羔羊的向导,期

待用自己仅有的权利来实现个人应对社会承担的起码的义务。而他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个结果,那就是制度性的强制造就了“制度的爱”!

  只是笔者在这里想问一下,对于一个正常的社会人而言,用制度造就的“爱”能维持多久呢?而这样的“爱”还能称其为爱吗?关爱儿童、孝敬父母、回报社会是一个人在生活中大爱与小爱的交替体现。爱是可以提倡却无法强制的,如果说我们的企业能在内部文化底蕴上多注重对员工这方面的培养,相信那远比用制度来造就爱要更贴近人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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