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子女有望读公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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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许俏文) 日前,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的规划,广东省未来对教育的投入将越来越大,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本省生产总值的比例,2007年力争达到4%,2010年力争达到5%;今后义务教育不再搞等级学校,到2008年,全省所有农村孩子将免费接受义 务教育。《意见》同时指出,外来工居住5年以上其子女可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教育待遇。义务教育将不再搞等级学校 据了解,今年起广东将开始在16个贫困县实行义务教育免费试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经费由省财政给予大力支持,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和地级以上市城区免费义务教育经费由当地财政负责。到2008年,全省所有农村孩子将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此外,将在农村中小学校中实施“四有”工程,即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清洁卫生的厕所和冲凉房、有符合标准的运动场,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校生活用房和生活设施。 《意见》称,今后义务教育不再搞等级学校,将转变为加大财政投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到2007年,珠三角和其他地区大中城市规范化学校达标率达到80%,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力争达到50%,到2010年,前者要达到100%。同时,实施义务教育“50班额”标准工程,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逐步使班额符合国家“普九”规定。 连续暂住5年有望免借读费 广东省珠三角及其他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有望在2010年达到同一标准,“麻雀学校”和“豪华学校”的巨大差距有望缩小。 针对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意见》指出,凡在广东省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本地户籍人口,其适龄子女随父母流入广东省的,应列入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人口在同一市、县(市、区)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有生育证明并依法纳税的,其子女入学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即有望入读公办学校并免交借读费。据了解,广州市有关取消借读费的相关政策已经进入意见反馈阶段,有望于近期实施。 此外,《意见》还指出,广东将探索公办高等学校转制为国有民办高等学校或建立教育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新路子。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境外独立办学,同时吸引国外优质高等学校来粤合作办学。(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