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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倡导“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新风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4:16 人民网

  人民网大连9月3日电王金海、张墨达报道:今天上午,大连市交通警察支队以“树立文明交通新风尚、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社会”为题,向全体市民、机动车驾驶人倡议,在全社会倡导“文明走路、文明行车”。

  倡议指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是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交通井然有序,不仅体现出了一个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而且也反映出市民

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巩固和发展全市畅通工程的成果,树立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新形象,推进文明交通、创建文明城市,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树立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新风尚”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大连市的交通管理工作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多年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的前列,特别是在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中,连续五年赢得全国第一名,并被公安部评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先进城市,这与全市各职能部门长期的艰苦努力是分不开的,更得益于广大市民和驾驶人朋友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尽管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有部分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淡薄,随意横穿马路、违章行车和停车现象比较普遍,既成为文明交通旋律中的不和谐音符,又埋下了交通事故隐患。为此,我们特向全体市民和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提出以下倡议:

  一、文明走路。要做到看灯走路,自觉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象不践踏草坪那样,不横穿马路,彻底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每名驾驶人都要树立文明驾车观念,增强防范交通事故意识,做到“八不”,即不闯红灯、不乱调头、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超载、不开车况差和无牌无证车辆、不乱鸣喇叭、不闯禁行路、不乱停乱放车辆。

  三、要树立“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理念,充分尊重人行横道线内行人的通行权和礼让斑马线。

  四、时刻牢记交通法规,讲究机动车驾驶人职业道德,摒弃不文明行为,塑造大连人的良好形象。

  人是城市的主体,每个人的言行都是城市文明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各行业做起,就一定能把大连建成一个充满和谐和具有生机活力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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