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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行贿人“兰精光”为何对毕玉玺恨不起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5:42 人民网

  近日受到惩处的“毕玉玺窝案”中的行贿者、某企业负责人兰义,有个绰号叫“兰精光”。原来,他让手握大权的毕玉玺出面,让他不具资质的公司,绕过招投标程序,承揽了京沈、京开、五环、六环工程配套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为了行贿,他在赌桌上逢毕就输光,先后向毕玉玺行贿142万,因而得此绰号。

  绰号不雅,给别人送钱也实属无奈,尤其是如今还因行贿获刑。按理说,兰义对贪官

毕玉玺应该恨之入骨,但事实正好相反。兰义的观点是,“他(毕玉玺)以前照顾过我,给他送礼物是应该的”,甚至对毕玉玺心存感激:“毕玉玺做了局长,还拿我们这些下岗职工当回事。”对于以赌博行贿,兰义认为,现在社会就这样,你要想公司生存就需要这么做。

  有这种心态的当然不只是兰义一个。据说兰义所在公司的员工,对兰义行贿和毕玉玺受贿,也大多持认同、支持的态度。而对近年来的行贿受贿案,存有这种心态的也不乏其人。甚至出现一有贪官被抓,人们不是愤恨、鄙视,而是遗憾、惋惜,热衷于在贪官身上挖趣事、找“亮点”。一句话,对贪官恨不起来。

  为什么对贪官恨不起来?个中原因值得深究。从大的方面讲,因为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和人情社会传统的相互作用,有些地方或部门已形成了一股有利于大小贪官生存的大环境。凡有点权力的,都有伸手的机会;人们虽然痛恨腐败,但一遇到具体事,总把求人送礼作为第一选择。因此,不论官大官小,甚至没有官职的普通警察、医生护士、学校老师,都有可能沾上受贿收礼的光;还有不少人,靠贪官办成了许多本来没有可能办成的事,自然没有十足的痛恨贪官的底气了。

  更为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我们对于那些被揪出的贪官,往往只满足于公布一下罪状和简单的数字,而对其造成的危害则剖析得很少。所以人们关注贪官,好像在看一场谁能打破纪录的比赛,而忽视了这些腐败行为和天文数字的赃款对社会和纳税人造成的公益损害和利益侵犯。没有经过招投标就拿到了工程,会给工程埋下怎样的隐患?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又本来可以解决多少孩子的失学问题,给多少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让多少人有钱治病,使多少居无定所的人能被庇护?这些本来应被纳税人所关注并由此对贪官产生愤恨的焦点问题,只被简单地列为反腐成果,一纸判决书下来,便划上了句号,对问题没有深挖、细挖。

  反腐败不仅仅要依靠党纪国法,还要有社会舆论的支持。惩治个别贪官不是目的,关键是能惩前毖后,防止出现更多腐败。如果社会大多数人对贪官恨不起来,这反腐败工作又如何开展?仅靠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浑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反腐败的效果必定会大打折扣。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教育与宣传;另一方面,对每一起被惩处的腐败案件,都要认真地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公开的评估和分析。这样做,一是可以汲取教训,群策群力,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二是让人们充分认识到每一起腐败案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使人们看到,贪官所贪占的钱,不是抽象的“国家”的钱,而是来自于每个纳税人、本应为纳税人谋福利的钱,从而对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有深切的体会,这样才会使人们对腐败现象产生由衷的痛恨,开展反腐败工作也才能有一个良好的氛围。

  作者: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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