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将接受轮训 建负责的代表履职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7: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5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巡视员李伯钧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9月将在上海举行新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已顺利举行两期,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于11月在深圳举行一期。数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培训班中系统学习如何正确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李伯钧表示,与此前的杭州、北戴河培训班相比,后续培训范围和代表数量都会进一

步扩大。作为刚刚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对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轮训,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和能力。目前,地方各级人大亦开始筹备对本级人大代表的轮训,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十届全国人大任期仅余两年,其间还有任务繁重的换届选举。

  李伯钧说,目前的培训体系还远未成形,估计要等到下一届全国人大才能完成这项工作。

  将全国近290万名各级人大代表纳入一个培训体系,对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来讲,无疑是一个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李伯钧表示,要建立起规范、高效的人大代表培训体系,尚存有很多棘手的技术性问题亟待解决。这包括: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来自不同省份,文化程度、知识背景、所在行业差异和跨度较大,对培训的需求各不相同。

  此外,一旦换届,人大代表中近四分之三的人皆为新当选代表,需要分别考虑满足新老代表的不同需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中也同样面临这些问题。

  在此前的杭州和北戴河培训班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即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可根据代表的职业、专业或地域特点分别组织培训班,实行分类施教,便于根据各类代表的情况突出培训重点,提高代表学习效果。此外,可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承担普及基础知识性的培训,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利用资源优势重点负责较专业化的培训。

  有的代表则提出,除集中培训外,还可借助电视讲座、网络培训等更为灵活的培训方式。此外,也可将所有授课内容制成光盘发给代表,便于那些不能参加培训班的代表自学。还有一些代表建议,可在每年召开全国人代会之前,利用空余时间组织培训。如此既节省开支,又使平时忙于公务的官员代表有机会听课。

  建立真正对选民负责的代表履职机制

  宪法学家们普遍认为,代表培训制度只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环节之一,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还有赖于对现有代表制度和选举制度实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认为,由于缺乏足够的代表意识和职责意识,目前人大代表的履职状况离人们的期望尚有差距。长期以来广受舆论诟病的是,闭会期间,很多选民碰到困难不知道上哪里找人大代表申诉和反映。张千帆指出,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选举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使得代表和选民之间缺乏直接的利益联系。

  人大制度专家蔡定剑曾撰文指出,现行选举法规定选民以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划分选区带来诸多弊端:一是人大代表选举成了不同单位之间的相互协商,往往大单位“吃”小单位,小单位的选民难以当选代表,造成了实际上的不平等选举。二是单位选举使选举行政化。在一个单位内部,领导决定和指派代表候选人的现象难以避免。三是单位选区选出的代表与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利益关系。

  张千帆指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但候选人多由组织推荐,这使得代表和选民之间的利益关系相对疏远。选民无法决定代表是否能够当选,对代表亦缺乏足够的监督,当选的人大代表自然缺乏对选民负责的责任意识。这实际上也导致选民不清楚人大代表到底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老百姓碰到问题还是习惯于找政府而不是找人大代表就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此外,张千帆表示,一些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不高,也与目前中国实行的人大代表兼职制度有一定关系。代表兼职化,使人大代表对代表的职责认识不够清楚,对于代表应该承担的政治角色缺乏足够的认同感。且代表在履职时也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这一点在官员代表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典型例子是,一些文化素质高、具备专业知识、甚至拥有专门服务班子的官员代表,往往抽不出时间搞调研和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活动。在每年的全国人代会上,一些官员代表缺席会议,热衷于“跑部委”,为自己所在的地区要资金、要项目。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反而是一些文化素质不高的基层代表,积极主动地搞立法调研。一些基层代表自己没有能力形成议案,甚至请来律师为自己提供帮助。

  张千帆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是进一步扩大直选范围,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在代表和选民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同时,目前的兼职代表制度也应该在合适的时机逐步转向专职代表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韩大元则认为,目前更具现实意义的是,严格落实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规范代表的选举过程。

  去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选举法时,在直接选举中引入预选机制。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韩大元说,这实际上就是在现有代表法规定的空间内引入更多的竞争因素。

  韩大元认为,完善现有选举制度的关键在于,必须从制度上保证选民能够充分行使选举权,按照他们的自由意志选举出能够代表选民利益的代表。只有从产生机制上密切了代表和选民的关系,才能真正建立起对选民负责的代表履职机制。(程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