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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记分标准等文件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9:13 红网

  各市州卫生局、监察局、纠风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济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记分标准(试行)》、《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评)标现场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已经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厅际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各地各单位要继续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试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价格,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监察厅

  湖南省纠风办 湖南省食品药监局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工商局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五年八月三十日 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

  相关下载:

  点击下载:-评标记分标准(签发)

  点击下载:-评标专家管理规定(签发)

  点击下载:-现场监督规定(签发)

  (稿源:红网)

  (编辑: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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