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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定配眼镜等五类产品过半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9:29 金羊网-新快报

  政协委员提议视光师应与眼镜店同时注册

  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实习生 陈君成 通讯员 刘国贤)目前,我国人口近视发生率近40%,青少年更高达70%,但眼镜验配人员的素质却参差不齐。广州的定配眼镜、太阳镜等5类产品合格率仅46.79%,而合格的视光医师更不到50人!对此,省政协委员呼吁逐步在广东首创实施眼镜店与店内眼视光师同时注册的制度。而省卫生厅日前回复表示,鉴于

缺乏相关法律依据,且广东各地均有设眼镜定配职业鉴定机构,故暂不宜实施该制度。

  问题:合格视光医师广州不足50人广州质监局对广州生产、销售的定配眼镜、装成老视镜、太阳镜、眼镜镜片、眼镜架等5类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显示,合格率仅46.79%。提案认为,缺乏眼视光师和合格专业人才是重要原因。省政协委员曾骏文提案指出,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每1万人左右就有一名眼视光师,但我国每30万人左右才有一名。在广州,工商注册的眼镜店约500家,但合格的、从事眼检测、眼镜验配的眼视光师不到50人。在我国,绝大部分验配人员以初、高中文化程度居多,学习方式基本上是师傅带徒弟,因而验配技术不规范,水平差距甚大;但在英国,眼镜店开业必须配有注册验光师,验光师须获得视光学位及至少1年的临床经验,需通过验光师学院专业资格考试才能执业。

  建议:首创眼镜店、验光师同时注册制度提案指出,目前,政府机构对眼镜店的管理和审批尚不完善,对验光师和眼镜店的准入未有统一规定,导致市场上眼镜质量和配镜技术差距很大。例如,卫生管理机构对个体医疗的审批控制比较严格,但个人在工商局审批眼镜店却相对容易得多。一些眼镜店还挂着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信得过单位”,易误导消费者。鉴于此,曾建议,应与国际做法接轨,在广东逐步推行国内首创的眼视光师与眼镜店同时注册的制度,实行必须配备注册眼视光师驻店的准入机制。

  焦点:同时注册缺法律依据省卫生厅日前对提案回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视光学师准入未纳入职业医师准入范畴,眼镜店的单纯验光业务也未纳入医疗准入管理。另外,国家也未对眼视光师与眼镜店同时注册的制度有立法,在国家无上位法的情况下,广东缺乏实施的法律依据。回复还称,目前,全省各地均有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术鉴定机构,能够基本满足对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对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的鉴定评价要求。因此,从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出发,不宜再实行眼视光师注册制度。(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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