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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救人却被罚款”不可单向思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9: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乐水

  云南省昆明市一医院在手术时需紧急输血,主治医师卢新华自愿献血200毫升,使病人转危为安。不过,由于医院私自采血属违法行为,该医院随即被云南省卫生厅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面对救死扶伤与法律规定的冲突,更多的人理所当然会站在医院一方,基于对“弱者”的同情而为“救死扶伤者”鸣不平。事实上,类似的情形并不少见,经新闻媒体披露而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也不在少数。比如,去年的4月9日,哈尔滨市急救中心的一辆120急救车被30元的通行费拦住,导致患者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悲剧,在当时就引起一场生命权与财产权孰轻孰重的争论;再比如,近期《今日说法》“久呼不至的消防队”播出后,民营消防队在救火和收费之间的两难困境同样也引起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在具体而泾渭分明的利益冲突中,天平是很容易倾向于“受害者”一方。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想,又会如何呢?假如因私自采血而导致公共卫生健康问题,救死扶伤与公共卫生健康的利益冲突结果就难以一目了然;如果屡屡出现因“真假救治”患者而拒交通行费的车辆,公路公司的利益如何保障?一旦民营消防队能够及时救火却无法得到维持自己经营所需的消防费,他们艰难的处境又靠谁来救助?

  法治社会中的任何问题并不能通过简单的单向思维来解决。以牺牲长久的制度稳定为代价而迁就个别看似不合理的冲突的解决,不论从制度的威信上讲还是从全社会的整体成本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决策失误”。

  个别极端情形中出现的道德与法律冲突的悖论,其实问题并不完全在于被公众认定为“有道德者”的高尚,也不能一味地归咎于“无道德者”的唯利是图,而应该去检讨一下制度的运转是否出了问题。问题的解决同样要拿制度“开刀”———即完善制度,而非因噎废食地把问题的全部归咎于制度和道德的冲突,从而把无视制度的情形扩大化和常态化。

  规定本身并没有问题,只是许多细节还亟待完善,只有及时消除这些“隐患”,两者的矛盾才能最小化,否则这样道德和制度的冲突还会不胜枚举,让人左右为难。(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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