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新规:传唤不到视为撤诉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0: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从今日起,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的当事人须填写《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官如按此地址传唤不到原告,法院将视为其自动撤诉。 朝阳区法院对2003年以来审理的164件原告不到庭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原告不到庭的原 因有三种:一是原告未能提供准确地址及电话。二是原告无任何缘由不到庭。三是原、被告双方庭外自行和解。据悉,以往法官往往要打数次电话,等最终联系到原告,已经过了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从此再无音信,而法院又不能按原告撤诉处理。这样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也浪费了诉讼资源。(颜斐)(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