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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盗窃六人藏 七人一起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03 检察日报

  盗窃得11万元现金后,用“好处费”请6个亲友转移赃款。8月31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分别以盗窃罪、窝藏罪、转移赃物罪对陈玉波、王富、吴学阳等7人提起公诉。

  3月28日晚,贵州人陈玉波盗得现金11万元后,在惶恐中将4.6万元藏到一田边的油毛毡下,后怀揣6.4万元去找老乡王富商议。次日一早,王富与陈玉波一起将现金藏到王富堂兄王伦的住处。两天后,陈玉波、王富找到老乡王洪海,请他帮助将赃款带回贵州,并许以

“好处费”1.9万元。王富、王洪海觉得带巨款上路有危险,又叫老乡付锡达帮着带2万元,许诺给付锡达1000元“好处费”,付锡达明知这钱是赃款,仍同意帮助送款。

  王伦发现自己床底下有一大笔现金后,找陈玉波、王富询问。陈玉波许以“好处费”让王伦继续藏匿。陈玉波、王富先后打电话叫来陈玉波的姑父吴学阳和王富的哥哥王洪华,在陈玉波、王富陪同下到王伦处取了6.4万元赃款,并付给王伦“保管费”1万元。随后,陈玉波雇请吴学阳、王洪华将剩余赃款携带回老家。(滕理忠林群力)

  作者:滕理忠 林群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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