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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业成为贵州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18 桂龙新闻网

  贵州省预计今年的产煤量在1亿万吨以上,截至8月31日,煤炭业实现增值税9.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3亿元,是继烟草、商业、电力之后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贵州省煤炭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交通闭塞,贫穷落后,煤炭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全省年产9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只有5个,年产45至90万吨的中型煤矿7个,年产30至45万吨的小型煤矿8个,而私有煤矿就达2000余家。由于我省煤炭企业矿小、点多、面广、税源情况

不明,税费流失严重。1999年省政府对乡镇煤矿实行了产、销、运、安全“五统一”的管理办法,有效加强了煤炭行业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煤炭行业税收流失。但随着国家“关井压产”政策的贯彻执行,无证煤矿基本取缔,地方煤炭的开采逐步走向规范化和规模化。因此,煤炭行业的税收征管亟待加强。据调查,水城县2003年以前煤炭企业税务登记率不足50%,账簿健全的则不足10%,漏征漏管户较多,申报不全、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的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由于煤炭计税价格偏低,致使增值税税基受到了严重的侵蚀,费挤税现象严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炭税收征收管理,加强煤炭税源监控,提高煤炭行业税收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省国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煤炭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对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账簿管理、凭证管理、税源监控、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各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如毕节地区国税局针对当地煤炭企业较多的情况,在煤炭行业税收征管中坚持“五严”。一是坚持严格按法定税率征税,凡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煤炭生产企业,无论是否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按13%的增值税法定税率征收税款。二是坚持严格发票日常审核,重点审核煤炭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三是坚持严格纳税申报审核,要求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掌握煤炭销售价格和过磅吨位数,并与企业申报价格和申报销售吨位进行比对,防止虚假申报行为。四是坚持严格建账建制辅导与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账制。五是坚持严格“两权”责任追究,对不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要求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执法责任。贵阳、安顺、六盘水等地都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办法。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煤炭税收管理成效取得历史性突破。2004年全省实现煤炭税收近9亿元,比2003年同期增收4亿余元,增幅为85.38%。今年1至8月,全省实现煤炭税收9.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3亿元,增幅为83.3%,预计今年可突破10亿元大关。

  来源:

  贵州日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吴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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