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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爆破致一死一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24 武汉晚报

  无证爆破致一死一重伤

  浠水两“炮手”被判刑

  本报讯(通讯员黄顺李振东)昨日,记者从浠水县检察院获悉,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提起公诉的李少云、方荣传,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4月21日,方荣传以安徽省庐江县五联建井公司工程队的名义,与浠水县金桥月山生态开发公司签订了在月山生态园打井的合同。之后,方荣传便聘请了浠水县清泉镇城北爆破队的李少云负责打井过程中的爆破。

  5月10日上午,李少云违规将爆破物品交由方荣传,任其自行爆破。方荣传亦擅自安排无爆破作业证的李甲(化名)、李乙(化名)等人进行爆破。当天下午5时许,方荣传又安排李甲、李乙下井掏哑炮,不慎造成哑炮爆炸,致使李甲炸伤后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李乙亦被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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