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立法严惩赌博高利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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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38 法制日报 |
应立法严惩赌博高利贷 本报记者 周崇华 今年7月,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分局一举侦破了以李某为首12人组成的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局虽然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团伙大肆为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的事实 和证据,却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以其涉嫌组织实施抢劫、伤害犯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日前,记者在大武口分局采访时,办案民警介绍案情说,以李某为首的这个涉嫌黑恶势力的犯罪团伙,自2004年以来,不仅涉嫌实施抢劫、伤害等犯罪活动,还长期在大武口区一个叫“水月轩”的茶楼为参赌人员“放板”(高利贷)达数十万元。 今年3月,一参赌人员在“水月轩”茶楼赌博时,向李某团伙借款3.5万元,没过几天,李某团伙就逼他写下了欠3千元利息的字据。3个月后,3.5万元连本带息变成了7万元。 宁煤集团农林分公司一职工一次向李少军团伙借高利贷5千元,2个月后就被强迫还了1.7万元。 还有一个参赌人员向李某团伙借赌资2万元,10多天后就滚到了4万元……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的4倍时,就可认定为高利贷。 办案民警说,赌博借高利贷逾期不还者,后果往往难以预料。轻则倾家荡产,重则身家性命难保。但放高利贷在我国却是一种民事行为,超过同期银行利息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着高利贷的盛行。而社会上又对高利贷牟取暴利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只是一般的民间借贷行为,且多数受害人不愿报案。 对此,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分局局长周志林无奈地对记者说,赌博达到一定的程度,就有人放高利贷。可以说,哪里有赌博,哪里就有高利贷。但依据罪行法定的原则,公安机关只能以涉嫌敲诈勒索或故意伤害等追究其法律责任。即使这样,目前,宁夏尚没有一例因赌博或放高利贷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现行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空白和缺位”,对高利贷这个危害社会的“毒瘤”没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致使公安机关打击因赌博违法犯罪引发的高利贷无法可依。 本报银川9月4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