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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警惕广告的僭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0:00 红网

  湖南卫视800万重金买入《大长今》版权,为了加温“长今”热,不惜放弃一些焦点栏目,让出时段密集式宣传《大长今》。不过因为期望过高,《大长今》播放才几天,观众的抱怨声就响了起来,一些观众称这个版本的《大长今》配音雷同、服饰相同、化妆相似、情节拖沓,许多镜头居然重复播放,尤其不满播放慢、广告多,“感觉剧情被注水”。(《华商晨报》9月4日)

  商业广告、宣传广告等花样翻新的各种广告层出不穷,经济效益盖过社会效应,商业利润战胜文化传播,连本台引进的电视剧都要不遗余力地做广告宣传,播出期间的广告成为重头戏也就不足为怪了。“汤多肉少,故事情节剪辑得拖沓,一天播放两集剧,居然连个小故事也讲不完。” 一集大约只有40分钟的剧情演出,还不足70集版碟片中一集的2/3,除去宣传片、过场片头、节目提示后,内容也就只有16分钟的空间。以播出第一集为例,自22时开始播出,首先是一轮赞助商的广告,之后正式开播;在22时30分左右再次插播约有8分钟的广告,之后再播出剧集;到近22时50分,又会有广告弹出,广告结束后是片尾曲。如此播放,一集电视剧硬生生给拆得支离破碎,广告时间比电视剧演出时间还长,如何让观众一饱眼福,难怪很多观众纷纷质疑。

  天下向来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免费模式下的湖南卫视也不是完全公益性的,也难以逃脱“全部经营都围绕广告收入产生”的单一化经营方式。但这种对广告的单纯性依赖,这种惟广告是瞻的经营模式,这种不顾观众感情的经营理念,未免过于霸道,实在是有失偏颇。这样的运作方式,节目匮乏、重复、电视剧循环播放、电视“软”广告多等等,非但不能让观众一睹为快、身心愉悦,反而助长了观众的不快和愤懑,背离了电视娱乐的初衷和宗旨,也违背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禁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播放总量、广告插播和播放监管等曾下发总局令,做出了全面规范,比如规定广告不得故意使用错别字和谐音乱改成语、广告量不得超过节目总量五分之一、黄金时间电视剧中间不得插播广告、广告不得有误导消费或者低俗的内容、用餐时间不得播放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广告,等等。湖南卫视的所作所为,显然是铤而走险。

  湖南卫视引进《大长今》,大肆播放广告,无所畏惧,让观众反感不已,质疑诘问之声不绝于耳,当地工商部门却置若罔闻、毫无动作、怠于职权,显然有“不作为”之嫌疑,非但无法向电视观众交代,更是有辱其“执法为民”的光辉形象。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广告过多过滥的顽疾,惟有工商部门的查处还远远不够,也需要电视部门的自律和守法,更需要加快改革中国电视的免费模式,推进广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实现从免费到收费的真正过渡,进而净化广播电视文化市场,从而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

  八十年代刮过了“日剧”风,九十年代刮过了“港台”风,现在刮起了“韩流”风。《大长今》“创造”出22时黄金档,引燃了继“超级女声”之后的又一波收视高潮,这是其创新的积极结果,显示出地方电视台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但是,这值得骄傲吗?这合法合理吗?广电总局有规定,韩剧等海外剧不能在黄金档播出,湖南卫视开创了先河,非但导致现在的韩剧价位水涨船高,更不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民族精神的发扬。这也为抢回我们的“阵地”提出了挑战。而要尽快拉回站在“韩流”那边的国内观众,需要全国影视同仁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刮起我们的“中国”风,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更独特和更能吸引观众的电视剧”。如此,则观众幸甚,电视幸甚,民族幸甚!

  (稿源:红网)

  (作者:郭立场)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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