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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小区小孩却上不同小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2:00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本报A4版刊登了《七龄童上学得走10多里路》一文后,一些“同病相怜”的家长看完报纸后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家小孩念书碰到的类似问题。他们说,小孩就近上学对每个家长来说都是大事,希望报道中出现的那种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福州台江嘉兴小区的王先生说,他的小孩原在台江小桥小学念书。两年前小桥小学拆了,原以为小孩会移到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去读,那里离家不到200米,不需过街。可后

来却被分到了双洪小学。

  “去双洪小学要过三个路口,小孩那么小,我们都不放心。”王先生说,“学校当初跟我们说是去过渡一下,可现在却说就定在双洪小学了。有些本来不在该片区的学生却可以在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念书。”

  家住鼓楼灵响小区的张先生称,他们家跟乌山小学面对面,小孩却不能就近入学。而且,同一小区的小孩去的又是几个不同的小学,有的去鼓楼第三中心小学,有的去小柳小学。这怎么解释?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针对以上这些情况,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黄炬辉表示,就近原则是指按照所居住的地方,两证(房产证、户口证)齐全的,片内就近入学,如果就近的学校满了,就要进行分流,分流到片区内的其他学校去,因此产生了一个片区的不在同一所学校念书的现象。

  对于不是片区内的学生却可以跨片区上学的情况,黄副主任解释说,省教育厅有相关政策,允许一些学校有15%的跨区借读招生数。比如,小孩的父母在鼓楼上班,户口却在台江,如果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向鼓楼区的学校和教育局主管部门申请,学校给予考虑。黄副主任还表示,同个片区是不允许借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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