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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市场鼓励各类粮企平等竞争(观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2:25 人民网-华东新闻

  从缩小保护价范围,到放开销区收购市场,继而发展到放开整个粮食收购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粮食流通市场逐渐从国有粮食企业的“一枝独秀”走向“百舸千帆竞风流”的多元竞争

  一个完善健康的市场首先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发展

  近日,记者在安徽部分粮食主产区采访时发现,粮食流通市场放开后,粮食购销市场活跃。各类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参与粮食流通,与国有粮食企业同台竞争。农民普遍反映,粮食流通市场放开使农民卖粮自主权大大增加,避免了以往的“卖粮难”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粮食购销由国有粮站一家垄断。粮站竞相压价,损害农民利益,打白条、卖粮难等问题成了农民心中挥之不去的痛。近年来,随着我国粮食供求形势进入基本平衡阶段,国家对粮食收购市场化改革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从缩小保护价范围,到放开销区收购市场,继而发展到放开整个粮食收购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粮食流通市场逐渐从国有粮食企业的“一枝独秀”走向“百舸千帆竞风流”的多元竞争。

  但粮食市场健康发展的过程仍遭遇不少阻碍,一些地方对非公有的个体、私营购销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不力,甚至“使绊子”、“穿小鞋”。有数据显示,到8月20日,南方某省政策性金融部门为国有收储企业放贷23亿元,而个体和私营粮食购销企业几乎为零。是不是该省的个体收储户不需要资金支持?显然不是,沿淮的一位日进出15万公斤粮食的个体户说,他们最缺的就是收购资金。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过去几十年中,为稳定粮食市场、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时至今日,国内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已打破国有粮企占市场大半份额的格局。记者在安徽粮食产区看到,大量的农村粮食“经纪人”和商贩成了粮食购销的一支新兴的生力军。庐江县一国有粮站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早稻收购任务有一半以上是“经纪人”从农民那里收来再卖给粮站的,而大部分农民乐意将粮食卖给他们。

  积极发展各类所有制粮食购销经营主体,有利于搞活粮食流通,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也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更有利于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而各经营主体在平等的起跑线上竞争,也有助于培养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能力,促进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

  积极发展各类所有制粮食购销经营主体,既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粮食经济健康发展,克服长期存在的歧视限制,摆脱“亲国有疏民营”的过时观念,还要放宽政策,降低门槛,逐步让各类购销企业发展壮大。在新形势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面向市场、转变机制,主动服务,变过去的“计划主渠道”为“市场主渠道”。金融部门也需进一步转换观念,给予非国有粮食企业更多信贷支持,改变以往农发行贷款对象局限于国有粮食企业的“一边倒”倾向。去年以来,农发行已经陆续出台了系列文件,明确了为民营资本进入粮食收购市场提供信贷支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也规定农发行可以“按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粮食购销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因此,如何让这些政策文件落到实处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一个完善健康的市场首先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要实现充分竞争,就必须培育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发展。目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宏观的调控成果是好的,但要清楚地认识到,种粮农民卖粮难和国有粮食企业负担重、机制不活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尽快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市场正是当务之急;而积极发展各类粮食购销经营企业,无疑应该是“急中之急”。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华东新闻》 (2005年09月06日 第一版)

  作者:新华社记者 葛如江 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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