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4000外逃贪官大限将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3: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昨日,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反腐败的国际合作”议题中方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储槐植教授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有望通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在中国构建一个国际反腐败的合作网络。储槐植说,目前腐败呈现出有组织、跨国化的趋势,要提高反腐成效,积极开展国际合作至关重要。

  今年初,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中明确指出,要“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和涉外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国际合作机制”。

  人大将通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被称为世界法律界“奥林匹克”盛会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昨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开幕,来自37个国家的31位首席大法官(或最高法院院长),16位总检察长、司法部长或大法官参加本次盛会。我国也组织了10个代表团约1000名代表赴会。“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成为大会的主要议题之一。

  据介绍,由于中国和西方国家文化背景,司法体制不同,目前签订引渡条约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不多,主要是周边国家,但外逃贪官主要逃向欧美发达国家。这就需要中国司法机关通过国际司法协助来解决。

  储槐植介绍,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全世界100多个国家都已经通过该公约。

  《公约》在坚持引渡的基本法律原则、司法惯例的同时,针对腐败犯罪的特点和预防,在引渡的适用、合作方面作了一定的改进和强化,大大提高了境外追逃的效能。我国政府去年12月10日就签署了《公约》,但一直没有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通过。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通过《公约》。《公约》一旦通过,对于通过国际司法协助,捉拿外逃贪官和收回带到国外的非法资金将有很大作用。”另据悉,中国还将签署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以更具体化地开展双边、多边的国际反腐合作。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成出逃轨迹

  日前,储槐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透露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中国的一些腐败官员事发后逃往境外,遭到所在国警方或国际刑警组织的拘捕,却往往无法引渡或遣返。因此,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国内反腐工作的前提下,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显得尤其迫切。

  据悉,近年来,每年惊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事部门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出逃案高达20至30件。

  余振东被称为“中国胃口最大的贪官”,他在担任中银开平支行行长期间,伙同他人把4.83亿美元转移到国外,于2001年10月出逃至美国。去年4月,余振东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执法人员移交给中国司法部门。

  2003年4月20日,涉案2.5亿元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携同女儿、女婿、外孙女等出境,出逃至美国。今年5月,杨秀珠在荷兰落网。而海南省近年来轰动全国的厅局级逃亡贪官就有:首任计划厅厅长李永生、财税厅厅长刘桂苏、工商管理局局长富荣武、粮食局局长陆万朝等。一位参加“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专题的中方专家说,一段时间以来,“捞了就跑,跑了就了”成了很多外逃的贪官预期的出逃轨迹。

  根据中国商务部研究院在《离岸金融中心成中国资本外逃中转站》报告中的不完全统计,我国外逃贪官目前有4000多名,卷走的资金约在500亿美元左右。

  追逃困难,死刑犯不引渡成壁垒

  外逃的贪官严重地践踏了我国的法律,破坏了国家的形象,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由于国际间的法律冲突和司法管辖壁垒,缉拿外逃贪官非常困难。

  储槐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目前,追逃的主要困难是,引渡犯罪嫌疑人是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的,目前除了西欧南美一些国家可以进行多边引渡外,其他一些国家都是双边引渡。目前和中国有引渡条约的国家有20多个,都是些和中国有历史渊源的国家或中小国家,而在和大国进行合作的时候,只能依靠司法协助。美国、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目前都还没有与我国建立起司法协助协定。

  储槐植说,像余振东这样的贪官,出逃一般都首选发达国家,他们卷走的资金至少在亿元以上,根据我国刑法,都可以判死刑,但是国际惯例是死刑不引渡原则,比如赖昌星就是如此。这就形成了不平等,没有外逃的人留在国内将可能判死刑,而外逃的人根据国际惯例反而不会被判死刑。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近年来我国每年引渡回国的犯罪嫌疑人大约只有5人。

  “红色通缉令”抓回230多名外逃贪官

  目前面临的现状是不是说明,我国司法部门就奈何不了那些外逃贪官了呢?对此,与会的专家认为情况并不是那么糟糕。

  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引渡、国际刑警组织缉捕等形式,围堵追捕外逃腐败分子。

  今年2月,我国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外逃贪官杨秀珠发出了“红色通缉令”,3个月后,杨秀珠在阿姆斯特丹被捕。我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成了悬在外逃贪官头上的一把利剑。

  据了解,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在法国里昂,来自世界各国警察部门的360多名工作人员在这里每天24小时关注发生在世界各地的犯罪活动,发出国际通缉令,组织协调跨国追捕等。据透露,国际刑警组织迄今已帮助中国抓回了230多名外逃贪官。

  不过,储槐植认为,在国际刑警组织内部,警察来自各个国家,他们也并非完全独立地执法,也有利益关系考虑。因此对“红色通缉令”的作用不能抱过高的期望。

  另外,部分专家认为,中国在引渡贪官方面遇到的种种麻烦,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何逐步使中国的刑事法律与国际接轨。一些与会专家认为,中国目前正加紧与有关国家商谈,建立反腐国际合作机制,到那时,腐败分子在国外的生存空间将被大大挤压。对于这一状况,“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专题发言人之一,来自美国世界法学家协会的经济犯罪专家理查德·布兰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中国不妨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专门负责与其他国家建立反腐国际合作机制。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06日 第十七版)

  作者:廖卫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