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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险被“套”了离婚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3:20 人民网-江南时报

  8月31日,盐城市民陈先生和妻子到亭湖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被告知需要交各项费用合计220.5元。陈先生感到不解,国家规定公民办理结婚手续只需9元工本费,而离婚为什么要交这么多的费用呢?接到陈先生的反映,记者随后赶到亭湖区民政局婚姻大厅了解情况。

  陈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和妻子感情不和,遂一起到亭湖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却被
工作人员告知需交纳工本费、复印费、照像费、服务费合计220.5元。记者找到这里的工作人员询问200多元的离婚手续费用具体包括哪些项目,工作人员回答说,陈先生办理一项就收一项的钱。包括照像费60元、工本费9元、服务费150元以及复印费1.5元,合计220.5元。办理离婚手续真的需要这么多钱吗?记者在婚姻大厅的墙上看到一张收费公示,公示上的各类费用名目众多,有近20项的项目收费标准。虽然公示栏上有“自愿选择”的一行字,但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却被要求先交费后办理,而索要正规发票时仅收到一张收据。

  记者向亭湖区民政局唐主任反映了此事。唐主任解释说,陈先生的情况很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造成的。150元服务费完全是当事人自愿交的,民政局不会强制收取,60元的照像费也是出于自愿原则。至于工作人员没有开正规发票,这可能是工作太忙没时间开正规发票。在记者采访结束时,陈先生经过协调只交了9元的工本费和60元的照像费以及1.5元的复印费。

  见习记者 徐德钰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06日 第二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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