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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改限”草案作多处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3: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实习生潘丽)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听证报告,综合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五环路以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只允许每年农历除夕一直到正月初一23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3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条例》(草案)还将进行二次审议。

  本月14日,该《条例》(草案)举办了立法听证会。16位听证陈述人中有10人对限放地点发表了意见,6人赞成以五环路为界,2人主张以六环路为界,另有2人不同意以环路为界;11人就燃放时间发表了意见,9人赞成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并建议缩短时间以减少对他人正常生活的干扰,2人主张放宽时限:婚丧嫁娶和开业庆祝之类的场合经批准应当被允许。

  法制委员会赞成以五环路为界的提议。对于时间界定,法制委员会建议在法规中明确规定: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23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3时。该时间限制是出于对人们休息习惯的考虑。至于期限是正月十五而不是十六,市人大常委副主任索连生和其他委员的解释是,国人没有过正月十六的习惯。

  即将二审的草案还做了部分修改,包括明确主管部门为公安机关,14岁以下未成年人放鞭炮要有成年人看护等。确立可燃放烟花爆竹规格品种,禁止不合格烟花爆竹的储藏和出售。确定销售网点,颁发销售许可证。要求布局和价格合理,堵住非法流通的渠道等。

  对于市民关注的婚丧嫁娶放鞭炮的问题,人大法制委员会进行了否决。草案将“重大节日”,界定为“国家和本市的重大节日”。

  索连生介绍说,《条例》(草案)将在本次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修改还较多,但大多数修改都是根据听证会陈述人的意见。本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还将对《条例》(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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