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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提出构建国际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4:3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9月5日讯 记者柳晓森报道: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来京出席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的部分国家、国际组织和港澳台代表,热烈祝贺大会的召开。胡锦涛强调,建设国际和谐社会,符合世界各国人民要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共同心愿。世界各国应该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国际和谐社会。

  胡锦涛在会见中说,本届大会以“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为主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人与人的和睦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国家与国家的和平共处,都需要法治加以规范和维护。

  胡锦涛表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新挑战新威胁时有出现,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和睦相处,影响到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法治在建设国际

和谐社会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使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成为国际社会的行为准则。

  胡锦涛强调,中国高度重视法治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国的发展,我们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我们将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们将继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席耶夫道奇莫夫表示,各国法学家非常高兴在北京再次相聚,加强彼此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弘扬法律原则,促进世界法律事业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等会见时在座。

  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法官、司法部长、检察长和国际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见。本报北京9月5日讯记者李有军、杨凯报道: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代表出席本届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向出席大会的各国法官、检察官和法律界人士表示热烈欢迎。

  罗干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世界各国在利益上彼此交织,安全上相互依存,面临着共同的机遇,也面对着共同的挑战。我们应当共同致力于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构建一个各民族平等共存、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国际和谐社会。他提出构建国际和谐社会应当坚持以下原则:政治上相互尊重,在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坚持主权平等,共同推进多边主义,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中心作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经济上加强合作,建立公开、公正、合理、透明、开放、非歧视的国际多边贸易体制,在互利互惠、取长补短中实现共赢,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文化上开放包容,尊重文明、宗教、价值观的多样性,尊重各国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的自主权,推动不同文明友好相处,在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相互借鉴,发展繁荣;安全上增强互信,树立互利、互信、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以对话增进互信,以协商化解矛盾,以合作谋求稳定,共同应对各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维护世界和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主席、世界法学家协会名誉主席肖扬在开幕式上致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周永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以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席瓦勒里奇·耶夫道奇莫夫,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克拉克琳等出席开幕式。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9月06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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