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违法行政市民六告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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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4: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我胜诉了!”昨日上午,成都某商贸公司经理吴涛走出成华区法院大门,手里握着他状告成华区工商局的判决书。 今年3月,成华区工商局以涉嫌无照经营为由,暂扣了吴涛公司库房里的货物以及财务资料,超过了半年时间都迟迟没有归还。跟工商局较了真的吴涛为此陆续提起了六项行政诉讼。 吴涛的商贸公司主要经营手机。今年3月9日下午6时许,成华区工商局的几名执法人员来到他公司的库房进行检查。由于工作人员没有当场出示营业执照,执法人员以“涉嫌无照经营”为由,宣布对库房里的货物和财务资料予以扣留。第二天,吴涛就带着营业执照赶到工商局,请求归还所扣货物,未得到同意。 一告:扣留物品超期 吴涛买来一本《行政诉讼法》,发现执法人员出现多处失误。于是,他决定针对每一方面的问题提出诉讼。 今年3月30日,扣留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15天后,工商局仍未同意退还被扣手机,吴涛向成华区法院提起了第一项行政起诉,要求工商局撤销扣留通知书,并且赔偿扣押财物后造成的损失。但4月7日,工商局即变更了扣押理由,以“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手机”为由,出具了新的扣留通知书,继续扣留吴涛的手机3个月。今年6月1日,成华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工商局的第一份扣留通知书,但对赔偿一事另案处理。 二告:退还被扣物品 拿着第一份判决书,吴涛很郁闷地告诉记者:“他们拿着其中一个三星手机,没有作鉴定就说我涉嫌,我肯定不服!”今年7月8日,吴涛提起了第二项行政诉讼,要求工商局退还被扣留(封存)的全部财物。法院驳回了吴涛的诉讼请求。 三告:扣留无关财物 工商局执法人员在3月9日当天还扣留了吴涛公司的一台办公电脑,吴涛直到4月25日才领回。后来,他发现执法人员没有将所扣留的电脑写进扣留清单。“我觉得这一点也是他们工作失误。”吴涛说,他又于6月1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对这一请求给予了支持,认定工商局将吴涛公司电脑扣留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四告:3月不退扣留物 工商局曾以“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手机”为由出具的通知书,由于扣留时间已经超出3个月,而工商局局长又没有批示继续扣留。因此,吴涛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这一扣留通知。工商局在庭审中辩称,工商局第二份扣留财物通知书是扣留韩国产的三星手机,对于托普手机、返修机、电脑等不属于进口手机的物品均已退还,请求法院维持该通知书。法院最终认定工商局造成违法超期扣押,并于8月26日判决撤销第二份通知书。 五告:退还物品无凭证 4月29日,成华区工商局向吴涛退还了扣留的部分托普手机机身和包装盒。但又由于在退还的时候没有出具解除扣留决定书,这一失误又被吴涛告上了法院。法院认为,发给当事人“解除扣留通知书”是工商执法人员的职责,最终,法院认定工商局在4月29日“退还财物而不出具解除扣留通知书”的行为违法。 吴涛的第六项诉讼———要求工商局给予行政赔偿一案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访谈:告官只为给执法提个醒昨日,吴涛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民告官”的过程。 记:为何要向工商局“开炮”? 吴:他们执法的随意性太大,这些小事上都不注意。我只是给他们提个醒,以后一定要依法行政;同时也提醒其他经营者,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记:不担心以后做生意受到“特别照顾”吗? 吴:在起诉前,也有朋友这样劝过我。但是我发现他们总认为自己是在管我们,而不是为我们服务,我就给他们提个醒。 记者李东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