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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改限”民意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5:07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马北北王亦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公布了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立法听证会报告,记者注意到,经过8月14日举行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即将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的草案二审稿作出了较大修改。

  参照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草案二审稿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

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23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国家、本市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据了解,草案有望在9月9日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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