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务集团第4个受贿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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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5:56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因为受贿20余万元,监理工程师唐小林昨日被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所退出的全部赃款予以没收。据了解,他是重庆港务集团第4个因受贿而上法庭的人。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9岁的唐小林是重庆港务集团所属的重庆港汇川贸易公司(集体企业)正式职工,1995年借调到长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此期间,唐小林获得相关证书,并担任长信公司工程预算员、工程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等职。2001年3月至去年11月期间 ,唐小林利用职务之便,向重庆协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罗某透露招标工程预算价格等相关工程信息,先后三次收受感谢费23万元。另据查明,唐小林为重庆港久工程建设公司寸滩港“五通一平”工程更正人工材料费的计算错误,为该公司挽回6万元的损失,收受感谢费1万元。(记者易守华)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