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权法契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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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6:0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石国胜 杜文娟 热点 物权法通过巩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把切实的物质利益从制度上与劳动者、企业挂钩,以调动人们创造、积累和爱护财产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参加世界法律大会的法 学家认为,一个国家的物权法是否健全,直接关系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 我国物权法草案在借鉴各国物权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物权变动模式,即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一般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虽然其内容还有待完善,但其注重借鉴国外的经验,契合中国实际的做法值得肯定。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06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