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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贪官外逃,防范更为重要(一家之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6:23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称,有统计表明,近几年来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但类似余振东被遣返并追回财产的只占很少比例。

  目前,众多贪官外逃,涉案金额巨大,国外遣返困难,已成为反腐败的瓶颈。外逃贪官的涉案金额如此之大,触目惊心。为了遏制贪官外逃,国人开出了许多药方,遣返被认为是最有效的办法,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外逃贪官遣返是必要的,但笔者认为,遣返之

余更要防范,让贪官逃无可逃。

  贪官的出逃大多经过数年的准备,步骤一般为: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等一系列过程。虽然策划周密,但任何腐败行为都会有一个发展过程,如果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贪官外逃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循。

  可现行体制有不少问题。如金融监管体系不严谨,导致贪官成功携带大笔资金外逃。如护照管理把关不严。贪官普遍用的都是由公安机关颁发的真护照。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案发时,办案人员搜出南昌市某派出所办理的、贴有胡长清照片的护照两本。另外,对公务人员的行为约束有待改进。我们缺乏财产申报的公开程序和惩罚措施;对领导干部及其家人,缺少完备、有效的监督制度。不注重反腐的日常性和及时性,使腐败行为在发展初期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种种原因之下,导致贪官外逃屡屡发生。

  面对贪官外逃,我们应该与更多国家签署引渡条约或司法协助条约,以使更多的外逃贪官回国受审。但不能将全部希望寄托于国外的司法机关的协作上。治标更要治本。贪官能够外逃,只能说明我们国门把关不严。工作重点应放在防止贪官外逃上。只要建立防止腐败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官员的审计和金融监管,建立官员出境审批连带责任制等,截断贪官的行动链,堵住资金流向,让那些腐败分子出不去,跑不掉,才能以更低的成本和更有效的方式防止贪官外逃现象的蔓延。防范胜于遣返,这是防止腐败和打击贪官外逃的治本之策。

  《华南新闻》 (2005年09月06日 第二版)

  作者:杨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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