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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警察 执法者互殴的“看点”在哪? (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8:26 人民网

  而且,可以这样说,恰恰是城管队员因为不知道王志民是警察,所以才放心大胆地开打。但问题是,即使王志民是普通公民,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与警察一样,同等受到法律的保护,谁借给城管队员的胆子任意殴打普通人呢?这从根子上反映了一些城管队员在平常的执法中,动辄以暴力相对,作风极为粗暴,而且这种暴力执法行为常常被袒护,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助长了他们的这种风气。

  城管队员执法作风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随意,不仅仅体现在打人的事件上。比如他们收走王志民家的水果摊,什么字据手续都没有,他们是这样解释的:由于我们是大型的执法行动,来不及出具书面的罚单,在此之前,我们在别的地方也扣留了很多摊贩的东西。如此说来,法律规定的程序就可以由他们随意践踏,在小型执法中开收据,大型执法中就可以法外用权不开收据。其次,对于处理王志民被打事件,城管曹大队长居然准备这样进行处理:让王志民夫妻写一个保证书,以后不再占道经营,我们也可以把扣押的东西还给他们、按照规定是要对李玉芬的食品店进行处罚的。不过,王志民的妻子李玉芬却不同意,一定要城管赔偿医药费。看来,曹大队长是准备用国家赋予城管执法权与王志民作交易,问题是这执法权是国家的,曹大队长有什么权力随意放弃,说不处罚就不处罚呢?正确的做法是,如果应该对王志民家进行处罚就应当处罚,如果要对王志民赔偿也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所以,处理这件事情不在于王志民是警察居然被城管队员打了,要对城管队员加重处罚。该怎样对城管队员处理,正如常州市公安部门对此的态度一样,“依法办理”。关键在于当地行政部门要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如果确有此事,就应当对城管部门好好进行整顿并深刻反思:城管队员为什么会有这种粗暴作风?如何来杜绝这种暴力执法、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随意的现象?……【1】【2】

  作者:网友: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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