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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将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8:27 扬子晚报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地税局获悉,为了扶持我省服务业发展,江苏地税局日前将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再做调整。新的优惠政策扩大了受利人群范围,货运代理企业、拆迁代理单位、科技中介企业、营利性医疗机构等,今后都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物流业房产土地可减免税

  【新税政】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数。货运代理企业的营业税,可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用、装卸费及其他代理费用后,计算缴纳营业税。拆迁代理单位向拆迁者实际转付的拆迁补偿费和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拆迁工程费,不计入其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同时,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审批后,定期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照顾。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解读】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一些“代理单位”是无权享受营业税减免的,如营利性医疗机构,原也享受优惠,但享受优惠的条件必须是“营利收入用于维护医疗设备”,新税政中,此条件就被取消。随着物流业发展,不少物流企业是将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收取价款的,营利有限,如对这样的企业还征收全额税显然不合理,所以此次调整,将货运代理、拆迁代理等一并纳入受惠范围。

  科技中介技术转让享优惠

  【新税政】科技中介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科技服务机构为完成特定服务项目,凡聘请属于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用可直接进入成本。

  【解读】科技中介属于新生行业,如今不少机构会购买他人研发产品,拥有其专利,然后再进行售卖。虽然科技中介本身谋利,但是它的存在对促进科技产品在现实中得以运用也起到积极作用。所以调整对科技中介的税收政策有利于我省高科技行业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医疗卫生专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本报记者 沈春宁 周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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