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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55 南方都市报

  限制楼高?不妨优先建好公共广场

  上星期传来消息说《广州市珠江管理规定》酝酿于年内出台,在广州城内不少珠江河段几乎都变成高楼间的“小峡谷”之后,对珠江两岸建筑物的“限高令”终于姗姗来迟。然而,不少市民担忧这道“限高令”到头来又会变成一纸空文,此前虽有相关法例对珠江两岸建筑物的高度作出过规定,但是仍然无法阻挡两岸高楼林立,珠江的不少河段仍然变成了“

楼间峡谷”。

  已建成的高楼当然不可能把它再拆掉了,而未建成的高楼能否严格遵守规章则有待时间的检验。回顾之前中大北门公共广场的火爆场面,笔者认为,优先加紧建设市内若干滨水公共广场,对于满足市民对滨水休闲空间的需求有着更为实际的意义与作用。

  市内几大滨水公共广场的相关规划正在进行中,如大沙头的港湾广场仍在拆迁,滨江中路的大元帅府前广场正处于方案公示及意见征集阶段,而刚刚迁出的黄沙火车南站,也为未来建设滨水公共广场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如果这些公共广场都尽早建成,那么城内各处的市民都将拥有较好的滨水休闲场所。

  然而由于公共广场、绿地的建设涉及到各种拆迁、安置及建设费用,更为重要的,公共广场等作为公益性项目,自身并不能够产生直接经济利益,相对于商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可以带来巨大现金流的营利性项目,建设公共广场更像是一个花钱的“无底洞”。那么,相关的开发业主乃至政府部门会不会因为资金流向的不同而厚此薄彼,优先营利性项目的建设,而对于公共广场建设之类却采取“能拖就拖”的做法呢?倘若如此,,珠江两岸的美丽风光恐怕仍然只是由少数人优先享有,而众多市民亲近珠江的愿望则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满足。

  “限高令”一出,对于规范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优先满足大众的公共需求,纠正风景只为少数人享有的做法有着指导性的意义,而优先加紧建设滨水公共广场则是当下“还江于众”的最好的实际行动。

  王瀚

  作息时间应适应社会运作

  一个社会的日常运作是各个环节有机联系在一起的。

  继公务员在7月份推迟30分钟上班,新学期开学后,学校也要跟着变更作息时间,就使波及面更大了。我想,学校的学生组成看来也不都是公务员的子女。可惜,一些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的社会反应时,为何也多是报道一些公务员及其子女的反应,叫好一片呢?

  其实一个社会各个行业的运作应该以更好地适应整个社会的运作而决定的。回过头来再说公务员作息时间变更:公务员推迟上班了,特别是一些窗口部门,对要去办事的广大民众方便吗?决策者有考虑过吗?平时我们的各级领导不是常常要求窗口行业(医院、银行……)要很好地方便广大群众吗?林锦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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