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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强制性住院有望由国家来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14 新文化报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在中国,心理障碍者和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自杀和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目前中国约有5%的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13‰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卫生部早在1985年就开始起草《精神卫生法》,目前该法草案已经起草完成。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说,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由于大多数的精神障碍病因和发病机理至今不明,缺乏有针对性的防治手段。

  入、出院和强制性住院是精神卫生立法的核心问题。精神障碍患者自己不感到痛苦,所患精神障碍没有对其构成器质性损害,也无可能伤害自己或者他人,是可以不治疗、不住院的,外人不宜干涉。但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障碍者应当强制住院治疗。另外,基于人道主义原则,对于有自杀、自残等危险的精神障碍者,也应当强制住院治疗。法律草案对紧急入院观察、强制住院、解除强制住院等分别作了规定。马晓伟说,强制住院治疗的费用应当由国家支付。(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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