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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花木场场主不满拆迁补偿金数额状告广州市政府 拆迁补偿:省市各说各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38 南方日报

  本报记者 李静睿

  引子

  毫无疑问,征地、拆迁、补偿是当下最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在此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一再见诸于报端。尚在讨论当中的《物权法》草案也再次试图对该问题有法可依进

行了细化。由不满转为诉讼,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被拆迁人当仁不让的选择。

  从记者之前接触的大量此类案件来看,由于涉及拆迁的法律法规众多,原被告各执一“法”,各说各话的现象时有发生。昨日下午,正是因为与行政部门对拆迁补偿办法应当依照的法律法规有不同理解,顺德花木场场主吴业(化名)状告广州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花木场场主

  先拆迁后补偿的野蛮拆迁?

  按照吴业的叙述,他本是顺德陈村人,1995年开始来到番禺区黄阁镇莲溪村和东涌镇庆盛村租用当地土地设立花木场,从事各种花卉种植、多年生长盆景制作培育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这个花木场由小变大,“价值接近300万元,我们一家人都是靠它生活”,吴业说。

  去年,广州市政府征地建设广州地区南部快速干线黄榄支线,指定征地拆迁工作由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土地开发中心和番禺区国土局按照各级规定的征地拆迁的实施办法执行,吴家的花木场也在征地拆迁范围之内。

  吴业称:去年12月18日,在“没有预先接到任何裁决或者公告,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没有签订任何搬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广州市人民政府组建的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组织黄沙土地开发中心、黄阁镇拆迁办、城管、公安等部门及施工单位约200人,开着勾机、铲车、推土机等工具,浩浩荡荡地开进了花木场,场内的各种盆景、名贵花草,一时间化为乌有。

  今年1月7日,在花木场已经彻底被拆迁近一个月后,吴家方才前往莲溪村村委会,按照南沙指挥部制定的《结算清单》,认领了1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吴业给记者出示的存折复印件也表明,该笔款项的确是当日被划入账内。

  今年1月7日,在向广州市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但并未收到任何答复后,吴业将其告至越秀区法院,要求广州市政府“按规定足额赔偿”,按照吴业的计算,这笔金额应该是接近200万元。

  广州市政府

  补偿标准完全合理

  一审庭审时候,广州市政府对案件涉及的事实却给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广州市政府称,黄榄支线是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去年4月13日,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广州南部地区快速路黄榄支线工程建设通告》,确定了该块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黄阁镇政府、土地开发中心、村委作出了《莲溪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统计表》,对所涉及的征地范围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清点。

  广州市政府还强调,吴家在去年8月18日,即拆迁当日,已经在村委会提供的《补偿结算清单》上签名,同时领取了10余万元的补偿金——对此,吴业坚决否认,称签字和拿到钱的时间为今年1月7日,原因是“不拿的话一分都没有”。

  对吴家的补偿金,广州市政府使用的法律法规为《广州市番禺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计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89号文),越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也认可了广州市政府的整个补偿程序,认为其适用的拆迁补偿办法合理合法。

  庭审争议

  谁是补偿办法的权威制订者?

  昨日庭审中,吴业对89号文的合理性提出了异议,认为应按照《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来操作,除了具体数目上的差异外,按照其《办法》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村民委员会应当把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偿办法向被征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开”,“但我们至今没看到正式的补偿标准和办法,只有一个清单”。

  按照广州市政府的解释,《办法》和89号文分别由省人民政府和番禺区政府发表,在实用过程中存在重叠之处,之所以最后使用89号文,是为了“充分保障原告权益”。

  既然是保障自己权益,为什么十几亩的花木场只能拿到10余万元的补偿,而省政府制定的文件效力反而不如一个区政府的?吴业对记者表示,这些问题他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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