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年投500万扶持软件业 今后3年获国家级认证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3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中山市经贸部门获悉,《中山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于近日颁布实施,市政府计划今后3年每年投入500万元扶持软件产业。其中,对获得国家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资金。据介绍,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可向所在镇区经贸办提出申请。

  据了解,近年来,中山软件业取得长足发展。今年1~8月,软件业累计完成工业总值

4174万元,同比增长31.18%,软件业销售产值为3348万元,同比增长29.62%。为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的发展,中山制定了该办法,由市政府设立中山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专项资金为500万元,一定3年。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包括依法在中山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企业;以及产业聚集度高、发展潜力大的软件产业聚集区域基地。其中,服务于中山企业事业单位的软件开发产品,将会优先得到专项资金的支持。

  据介绍,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必须于每年的10月31日前向所在镇区经贸办提出申请,再经市经贸局报市政府审定。申请表格及申报资料可登录中山经贸网(www.zset.gov.cn)下载或查询。

  扶持办法

  办法规定,对获得国家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对获得省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对获得市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对先后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累计扶持金额100万元。

  对获得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对获得系统集成二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对获得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对先后获得三级、二级、一级资质认定的企业,累计扶持金额100万元。

  对单个应用软件项目单项销售收入达到50-2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单项销售收入达200-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单项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

  对聚集20家软件企业以上,且累计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的镇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陈雪芬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