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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至十五可限时限地放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5日宣布,将在9月9日审议表决《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修改的《条例》明显吸收了日前立法听证会上的市民意见,特别是规定了春节期间可燃放的具体时段。

  过节也不能24小时随意燃放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8月14日召开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主要就“是否应以五环路为界线划分允许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是否应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等两个事项听取了16位市民的陈述。

  《草案》修改稿中变化最大的部分,是强调减轻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休息的影响,同时也考虑到执法成本,增加了对于春节期间每日允许燃放时间的限制性规定,这意味即便过节期间也不能被允许24小时随意燃放。具体方案是,“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的二十三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三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并非“全面解禁”

  而对于“将五环路为界线”的事项,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则认为总体上是合理、可行的。对于很多人关心的五环路以外人口密集地区的安全问题,建议采取法规授权的方式,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同时,为消除所谓“全面解禁”的歧义,《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除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法规草案修改工作中所坚持的原则,是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并从北京的实际出发,尽量采纳广大市民和陈述人的意见。

  听证报告

  在听证会中,16位陈述人中有11人对“燃放时间”发表了意见,其中9位赞成从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建议缩短燃放时间,因为长达半月的燃放将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缩短燃放时间可以保证其他非燃放人的休息权利。

  16位陈述人中,有10位对“燃放地点”发表了意见,其中6人赞成以五环路为界划定限放区;2人主张以六环路为界划定限放区;还有2人提出不同意以环路为界划定限放区。(据《北京晚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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