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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解读:中国携手“法律奥林匹克”(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49 人民网
第一解读:中国携手“法律奥林匹克”(组图)
  本届大会的主题是: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The Rule of Law and Harmony ofInternationalSociety),致力于探讨法治的深刻内涵及其在建立和谐的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挑战。

  世界法律大会是世界法学家协会组织的重要国际会议,被称为“法律界的奥林匹克大会”。

  世界法律大会举世瞩目 22个专题覆盖法学热点

  [高层声音]肖扬:法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

  胡锦涛表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新挑战新威胁时有出现,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和睦相处,影响到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法治在建设国际和谐社会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使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成为国际社会的行为准则。

  中国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现行宪法和4个宪法修正案、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5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7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中国曾于1990年成功地举办了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15年后的今天,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法律界人士再次相聚北京,亲身感受中国在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必将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国的认识和了解,必将扩大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立法与司法、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对促进中国法制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是政治家、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所有法律职业者的共同追求。我们所有的奋斗,就是要实现一个法治的世界,一个和谐的世界。只有这样的世界,才是美好的世界。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恐怖主义的威胁、生态问题、贫困、犯罪、欺诈、狂热,种种不和谐的因素在破坏这我们这个星球的和谐和发展。面对过去一个世纪中的“战争与和平”,展望新世纪人类的“和平与发展”,我们如何确保世界永远的安宁?如何防止人类陷入新的浩劫?这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法律人所必须思考的问题。

  [热点聚焦]上海高法副院长刘华:刑事审判应考虑民愤

第一解读:中国携手“法律奥林匹克”(组图)
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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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尊重程序公正的独立性价值

  社会矛盾高发,案件数量大幅度攀升,司法审判工作压力巨大,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最直接动因。现代法治状况下,要做到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必须承认并尊重程序公正的独立性价值,在审判实践中力争做到:法官独立裁判;法官保持中立地位;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及时审判;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和权利;寻求替代式纠纷解决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诱惑侦查应设法定程序

  龙宗智认为,“诱惑侦查”等侦查程序法定化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防止侦查机关滥用侦查权损害公民权利。目前,除逮捕由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外,绝大多数强制侦查行为仍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并实施,对强制侦查的司法审查程序至今未能有效建立。

  北京市高院院长秦正安:律师报酬应进行限制

  “提高诉讼门槛,或对律师的自我宣传和报酬进行限制,防止滥诉导致司法制度效率低下。”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秦正安昨天在“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专题讨论上,就如何提高司法效率时这样提出。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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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莱尔夫人:“谈论妻子丑也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施暴者对受害妇女经济上和身体上权利的剥夺。如果一个丈夫总是谈论妻子很丑,没有吸引力,这也是一种家庭暴力,是情感上的施暴。”切丽幽默风趣地给家庭暴力下了定义,引来听众一阵笑声。“我去过世界上很多国家,我发现不管国情阶层和民族如何不同,但都会有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而且很严重,这是让我不能容忍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陈明侠:家庭暴力由男方举证

  陈明侠提出,我国现行法律中,家庭暴力的定义比较狭窄,公安、司法部门职责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求助请求权,但忽视共权力的介入。因此,她建议中国有必要针对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从家庭暴力的概念到实际规定,到司法程序保障均做出明确规定,以有效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创建两性平等、和平、民主的幸福家庭生活。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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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中国物权法契合实际

  我国物权法草案在借鉴各国物权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物权变动模式,即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一般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虽然其内容还有待完善,但其注重借鉴国外的经验,契合中国实际的做法值得肯定。

  反恐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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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赵永琛:不能单纯以武力反恐

  中国在反恐问题上立场鲜明,基本立场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恐不能持双重标准;应有利于维护人类的和平与安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与繁荣;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反对将恐怖主义问题和特定的宗教或民族相联系;要标本兼治。

  世界法学家协会名誉主席南达:战争违反民意也是恐怖主义

  南达说,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公害,不是哪一个国家的事情。单靠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完成打击恐怖主义的任务。我们必须保证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合作,才能有效地打击恐怖主义。南达认为,任何行为只要是违反全民意志,是以战争或者其他危害人类安全形式出现的,都是恐怖主义。

  [今日议程]专题讨论:联合国的地位、作用与改革

  专题讨论

  公共健康危机:以市政手段管理突发事件、反腐败的国际合作;

  知识产权法;

  司法与传媒;

  联合国的地位、作用与改革;

  法律与技术:网络安全和医药技术对法律的挑战。

  模拟法庭活动

  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例已确定为一起国际环境污染纠纷的虚拟案件。模拟法庭的法官将由8个国家的首席大法官和前南地区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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