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村委选举观察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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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1:39 法制日报 |
本网武汉9月5日电 周刚 记者胡新桥 记者今日获悉,湖北省民政厅日前发文,在全省推行村委会观察员制度。 今年是湖北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年。为了从机制上进一步促使各地依法选举,他们借鉴了国际上组织观察员观察选举的做法,建立省、市、县三级观察员。 文件规定,观察员只能客观、公正地观察和记录被观察村的选举情况,不得随意干预选举,但有责任将发现的违法选举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民政部门。 文件明确规定,观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水平,主要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在校大学生中选聘。各级所聘观察员由民政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在履行职责前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责任编辑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