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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可参评普通话形象大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3: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年满18岁,具有中等或中等以上文化程度和一级普通话水平,不限性别、民族、职业都可以参选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从9月11日到17日,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即将开始,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的评比不仅是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而且也是我国首次在全民范围内评比选拔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

  “到2010年,普通话将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将基本消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普通话将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时,人们在交际中将基本消除方言隔阂,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将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

  为实现这一目标,今年活动的组织者将小城镇和农村、少数民族地区选定为重点推广地区。据介绍,当前一些发展相对滞后的小城镇、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话普及程度还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活动期间,城乡每所学校都要开展宣传活动,中学要以普通话为主题开展课本剧表演,高校要开展普通话朗诵、演讲、辩论等活动。教育部要求各级语委面向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免费普通话培训。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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